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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 馆 职 能
档案局职责
一、档案局为全县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,履行本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能。贯彻、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。
二、负责制定本县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对本县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
四、负责对本县机关、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进行《档案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。 五、负责对本县机关、团体企事业的档案工作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,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。
六、负责组织本县专、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及继续教育,开展档案工作业务研讨活动。
七、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档案馆职责
一、集中、统一管理本县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;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二、负责接收本县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进馆工作;向社会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,丰富馆藏内容。
三、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,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;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;加强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。
四、负责开发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,编写反映历史的大事记、组织机构沿革、会议简介、文件汇编等能者资料;参与编修史与工作。
五、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,举办不同内容的专题展览,向全县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和县情教育。
六、负责本县重大活动、重要工作的拍摄、录音、录像工作;并收集、整理、保管照片、音像资料工作。
七、完成县政府和档案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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