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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云县档案馆位于密云县西门外大街5号。
始建于1961年5月5日。国家档案局授予代码:411026。
密云县档案馆,建筑面积 5440平方米。分为前后二排,前排5层,为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,后排2层,一层为展厅,二层为档案库房。档案库房具备较好的防光、防热、防潮、防尘、防火、防虫、防盗、抗震、保密等性能,为档案的保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。
密云县档案馆是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,是中共密云县委和密云县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,为北京一级区县档案馆,是密云县永久保管档案资料的基地,是密云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同时也是密云县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。
本馆档案包括革命政权档案和旧政权档案,以及建国后档案,建国后档案真实记载了解放以来中共密云县委,密云县人民政府,密云县人大常委会,政协北京市密云县委员会等全部县级机关和县所属的局、乡镇、企业、公司以及撤销机构的历史。截止到2006年底馆藏档案资料共10万卷册。
本馆设有专用阅览室,查阅登记室,目录室,复印室。采用微机与手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档案检索。计算机用于检索的著录条目50多万条。
本馆对利用者提供利用方式:提供原件;提供复印件;提供缩微件;提供某些方面的档案资料汇编。利用者可用如下方法利用档案资料:阅览摘抄、复印、拍照、借出、电话及信函咨询、某些材料准予赠阅或购买。自1988年4月1日起,截止到2005年底,本馆共分五次开放档案7861卷。密云县档案馆为北京市区县档案馆中首家开放档案的单位。
密云县档案馆欢迎各界人士莅临指导,查阅利用档案,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联系电话:(010)690446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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